帅气的封面:
目录:
内容
章节练习、面试题目
供应链攻击
课程介绍:
学员对课程客观的评价,十分可以打七分。(来自内部学员评价)
视频整体时间:基本20分钟至40分钟
除了云攻防课程外,增加了课外视频多样性:应急响应、HW经验、面试技巧、软技能提升等
本课程是采用录制教程,教程是加密的,本地学习时间自己掌控。
课程后续更新免费培训 一次加入 终身学习。
学习要求:非零基础课程,需要掌握Linux基础、渗透基础。
适合人员:网络安全专业、计算机安全学生、开发人员、运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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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目录:**2023年新大纲
第一周
云安全攻防体系介绍
已完成
Linux基础快速入门
已完成
文件管理与IO重定向
已完成
反弹Shell原理与检测思路
已完成
第二周
echo命令在实战中应用
已完成
用户组在攻防场景中的应用
已完成
特殊权限管理与提权
已完成
SUDO授权与提权
已完成
第三周
Bash基础入门与应用
已完成
Bash进阶-攻防实战场景应用
已完成
Bash编写信息收集脚本
已完成
进程和计划任务
已完成
SSH攻防(一)
已完成
SSH攻防(二)
已完成
第四周
公有云攻防
已完成
云主机攻防
已完成
对象存储攻防
已完成
基础设施即代码
已完成
云函数在渗透场景的使用
已完成
第五周
虚拟化安全 - KVM(一)
已完成
虚拟化安全-Vmvare vSphere(二)
已完成
虚拟化安全-Vmvare vSphere(三)
已完成
私有云 - OpenStack安全(一)
已完成
私有云 - OpenStack安全(二)
已完成
第六周
Docker基础(一)
已完成
Docker基础(二)
已完成
Docker基础(三)
已完成
容器安全 - Docker安全(一)
已完成
容器安全 - Docker安全(二)
已完成
容器安全 - Docker安全(三)
已完成
第七周
Kubernetes基础(一)
已完成
Kubernetes基础(二)
已完成
Kubernetes基础(三)
已完成
云原生 - Cloud ATT&CK 矩阵
已完成
云原生 - Kubernetes安全
已完成
第八周
代码托管平台渗透场景
已完成
Jenkins渗透场景(上)
已完成
Jenkins渗透场景(中)
已完成
Jenkins渗透场景(下)
已完成
第九周
CI/CD 渗透场景(上)
已完成
CI/CD 渗透场景(下)
已完成
第十周
Kubernetes配置安全
已完成
Kubernetes RBAC
已完成
Kubernetes运行环境加固
已完成
最小化微服务漏洞
已完成
供应链与运行时安全
已完成
附加课程
软技能 - 面试技巧
已完成
应急响应 - 基础入门
已完成
软技能 - 提升心智
已完成
实战经验 - HW (一)
已完成
实战经验 - HW (二)
已完成
云原生技术栈
堡垒机渗透场景
已完成
Ansible渗透场景
已完成
Zabbix攻击与防御手法
已完成
Redis数据库攻防
已完成
正在更新内容
云数据库攻防
待启动
消息队列渗透场景
进行中
ELK日志分析及利用
进行中
云安全相关面试题目
待启动
NACOS渗透场景
进行中
XXL-JOB渗透场景
待启动
云厂商安全产品
待启动
API安全
待启动
云整体攻击视角
待启动
Kubernetes Sidecar注入
待启动
实战项目:Kubernetes实战攻击(一) + 提供靶场环境
待启动
实战项目:Kubernetes实战攻击(二) + 提供靶场环境
待启动
实战项目:Kubernetes实战攻击(三) + 提供靶场环境
待启动
《云上攻防》
内部教材
第一章 云上攻防体系介绍
已完成
第二章 Linux攻防快速入门(上)
已完成
第三章 Linux攻防快速入门(下)
已完成
第四章 公有云攻防
已完成
第五章 私有云与虚拟化攻防
已完成
第六章 云原生攻防
已完成
第七章 云原生应用的DevOps
已完成
课件展示:
课程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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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抽奖《云上攻防》书籍,此书未出版、不支持单独购买。
活动时间:2023年4月29 - 2023年5月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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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培训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只做技术研究,请勿用于违法用途,造成任何后果自负与本人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入侵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从事入侵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工具和制作方法;不得为他人实施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第三十八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85.286)
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7(第九条)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中增加两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