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关于域外在数据、电信、外国投资方面所建立的国家安全相关的审查机制,本公号发布过以下文章:
美国司法部狙击中国内幕(Inside DOJ's nationwide effort to take on China)
今天和大家分享的《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敌对势力控制应用程序法》
以及《保护美国人数据免受外国敌对势力法》的全文翻译。这两部法律已经走完立法流程,成为正式的法律。
数据保护官(DPO)社群主要成员是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一线工作者。他们主要来自于国内头部的互联网公司、安全公司、律所、会计师事务所、高校、研究机构等。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DPO社群成员还放眼全球思考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最新动态、进展、趋势。2018年5月,DPO社群举行了第一次线下沙龙。沙龙每月一期,集中讨论不同的议题。目前DPO社群已超过400人。关于DPO社群和沙龙更多的情况如下:
DPO线下沙龙的实录见:
域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权威文件,DPO社群的全文翻译:
传染病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系列文章
关于数据与竞争政策的翻译和分析:
健康医疗大数据系列文章:
网联汽车数据和自动驾驶的系列文章:
网络空间的国际法适用问题系列文章: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系列文章:
《数据安全法》的相关文章包括:
赴美上市的网络、数据安全方面的两国监管乃至冲突方:
个性化广告或行为定向广告(behavioral targeting advertising)系列的文章:
内容安全方面的文章如下:
关于健康医疗数据方面的文章有:
第29条工作组/EDPB关于GDPR的指导意见的翻译:
数字贸易专题系列:
关于中国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制度的文章
美国方面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文章:
关于印度的数据保护和数据治理政策和技术文件的文章有:
关于数据的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重大案例:
围绕供应链安全,本公众号曾发表文章:
围绕着出口管制,本公众号曾发表文章:
本公号发表过的关于数据执法跨境调取的相关文章:
通过技术增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的文章包括:
关于保护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的相关文章包括:
围绕着TIKTOK和WECHAT的总统令,本公号发表了以下文章:
地缘政治与跨国科技公司运营之间的互动影响:
关于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的文章如下:
关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文章包括:
关于业务场景中数据跨境流动的文章如下:
[盟-美国数据隐私框架”充分性决定草案(全文中译本)](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ODM0NDU4MQ==&mid=2247497575&idx=1&sn=d171ad4002ce54b744cc9c9a84c3457d&chksm=97e94a8da09ec39bb4fd005d1276aa87bc2a09eb59efd16c3eab5acfc59797404e89329df8de&scene=21#wechat_redirect)
关于数据要素治理的文章有:
人脸识别系列文章:
针对审计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A安全的作用与落地实操,本公众号发布过的文章:
针对已公开数据的个人信息保护研究,本公号发表过以下文章
关于中国的网络安全审查制度,本公号发表过的文章:
针对美国的人工智能监管政策发展,本公众号发表过如下文章:
人工智能安全和可信赖方面的文章:
关于我国人工智能算法监管的文章:
关于LLMs(大型语言模型)的风险和监管,本公号发布过以下文章:
关于AI与标准化工作,本公号发表的文章:
关于欧盟的人工智能监管方面的立法、政策和实践方面的文章:
关于我国数据跨境流动监管体制变革的系列文章:
关于欧盟技术主权相关举措的翻译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