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存于人心,信则有,不信则无。这是一个惑人的把戏,就像墙上的阴影,即便是矮小之人,也能投射出巨大的影子。”
Photo by Max ravier from Pexels
河北迁西马树山一案大翻转,是近来最具戏剧性的故事之一。
1月15日,马树山重获自由,从看守所返回家中。
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说,高检院第一时间派出院领导前往河北,已指令迁西县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对马树山撤回起诉。
1月19日的河北省委通报说:“错误羁押、错误逮捕、错误起诉”“已依法予以纠正”。
此时,距1月12日《经济观察报》曝光此案不到一周时间。
曝光之前的“迁西速度”,则是朝相反方向狂奔:
2023年12月,75岁的迁西县正科级退休干部马树山写挂号信举报县委书记李贵富、组织部长郑艳华不正常人事任用,以及城区主街道亮化工程等事项。
12月6日,迁西县委办向县公安局报警;
12月8日,马树山被带走,次日刑拘;
12月20日,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12月28日,县公安局以诬告陷害罪移送起诉;
12月29日,县检察院拒绝家属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
2024年1月2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增加一项诽谤罪。
2016年,当地文明办发布的马树山照片
就这样,一台大型“过山车”展现在我们眼前。
这件事之所以会成为新闻,是因为它的难得:
如果不是记者李微敖采访报道此事,如果不是《经济观察报》社坚持发稿、坚持不撤稿,如果不是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应勇迅速派员到迁西指令县检察院撤回起诉,那么,马树山就会走到另一个故事线。
我们的社会展现了纠偏功能,但是,我们同时也会发现:这样的纠偏功能本身,是非常稀缺的公共资源。
全国几十万记者,以揭露问题为己任的调查记者屈指可数;全国传媒机构数以万计,坚持舆论监督的屈指可数;高检院检察长的注意力,每天最多24小时,同样,网友的注意力也只能支撑寥寥几个“热点”。
总之,为了迁西马树山一案,我们消耗了珍贵的“战略储备”。
而制造这一切的,仅仅是一个县委书记一个动念之后,由县委办、县公安局、县检察院联合制造的“迁西速度”。
迁西县县委书记是正处级,即便李贵富高配,也只是到副厅级。而全国的正处级、副厅级干部有多少呢?仅2023年前三个季度之内,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就立案厅局级干部2480人、县处级干部2万人。假如,我是说假如——这些被立案的干部中,有十分之一都像迁西抓捕马树山时的那种作派,一年之内就是两千多人,我们用于马树山案的这种纠偏资源还够用吗?
完全不够,根本不可能够。
透过马树山这个孔,我们看到的,是一个黑洞。在我们所见所闻之外,另有玄机。
许多朋友把原因归结到县委书记李贵富身上,认为这个“一把手”在迁西县一手遮天,把公检法视为家丁,当成打手,是罪恶的渊薮。因此,只要把李贵富查办,主要问题就解决了。
但是,朋友们,我想请大家和我一起思考一个问题:李贵富也是两只眼睛,也是两只手两只脚,也是两只耳朵一个鼻子,学历只是“在职中专”,为什么这样一个人,会有呼风唤雨、生杀予夺之力呢?
有句话我曾经引用过,来自《权力的游戏》:“权力存于人心,信则有,不信则无。这是一个惑人的把戏,就像墙上的阴影,即便是矮小之人,也能投射出巨大的影子。”(Power resides where men believe it resides. It's a trick, a shadow on the wall. And a very small man can cast a very large shadow.)
李贵富是重点,但是,李贵富不可能自己瞬间变成了口含天宪、言出法随的“迁西大神”。我以为,经由李贵富所投射出来的那个“巨大的影子”,那些让某个人的“权力”从无变成有的人,更值得我们注意。
在李贵富和马树山之间,有一个关键人物——县检察院检察长狄泽军,在明知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他治下的检察院依然以极短时间批准逮捕、拒绝取保候审、增加罪名、提起公诉。
李贵富、狄泽军公开会议照片
经常有人说,公检法是屈服于县委书记的“淫威”,好像他们从来都是无辜无助的小白兔,可是,朋友们,我们有没有想过另外一种可能:他们并不是屈服,而是主动向县委书记靠拢,主动当“家丁”,主动当“打手”。
有些看起来是“被围猎”的猎物,实际却是真正的猎手。
就制度而言,检法改革之后检察院的经费由省一级统管,公检法一把手有异地任职制度,这些都是为了减轻地方上对检察长的人事、财务制约,维护其地位。同时,对于地方领导的干预司法,也有一系列的制度和渠道予以平衡,有块块,也有条条。一个县检察长,面对一个完全违反法律的抓人要求,即便是来自县委书记的授意,也并非完全没有体制内的应对办法。简单来说,他依然可以是一个人,而不仅仅是一个没有任何意识的工具。
换一句话来说,“权力存于人心,信则有,不信则无”,不是县委书记自己决定自己的权力有多大,而是,检察长心里怎么想,决定了县委书记的“权力”有多大。
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最高检和公安部关于保护举报人的规定,把一个无罪之人抓走起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强制措施适用、监督履职等多个方面崩塌,为什么迁西县这些人要这么做呢?
我认为,更有可能是一种权权交换,而不仅仅是单方面权力施压。2017年4月上任、久在迁西的检察长狄泽军和2022年10月新到迁西就任的县委书记李贵富,为什么可以在马树山案上如此默契无间、如臂使指?一种可能是:“无意识的刀把子屈服于杀伐决断的一把手”;但也还有一种可能:这个“刀把子”有着自己的小九九,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与“一把手”进行彼此心照不宣的权力交换。
在本质上,我倾向于认为,他们是一种结盟关系,绝非无辜。
如今,正在马树山案的追责阶段。此事如何终局?将来会不会出现另一个马树山?本案的责任划分将影响这两个问题的答案。
因此,此时此刻,我要说的是:不应将主要责任归结到李贵富一个人身上,不应“抓大放小”、轻重悬殊,而是应当将狄泽军这一类人和李贵富并列追责。
“狄泽军”们有没有充分利用现有体制内的可能性避免一件冤假错案的发生?这是一个需要掰开揉碎琢磨的问题。
既然就是一个“惑人的把戏”,那么,把这把戏拆穿,把墙上的阴影消解,把权权交换的投机之心抹除,然后,“矮小之人”也就回归了矮小,该是什么就是什么。
如此,在今天,人人自危的“寒蝉效应”才会减弱一些;在将来,“马树山事件”这样的不幸遭遇,才有可能少发生一些。然否?
20230121呦呦鹿鸣
不会还没有关注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