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边界不清导致容易被泛化适用的倾向明显”
今天,就事实本身来说,仍然模糊。我们只知道“韩夫人”这些年一直在写各种文章为丈夫喊冤,只知道她涉嫌“寻衅滋事”,但是,写文章和“寻衅滋事”是否有关联?有多大的关联?目前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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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只能抢在24小时内发布文章,参与呼吁,文章只有一个目的,就是给能决定是否“寻衅滋事”的有关方面一个善意提醒:“我们应该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地宽容、保护、珍惜‘为夫喊冤’‘为妻喊冤’的人。”“这是一类特殊案件,影响绝非一时一域,一旦这种案件不断累积,恐怕就要动摇社会最底层的情感基础。一个区县级单位的行为,很可能影响到全国,一时一地的损坏,恐怕就要各地各业以及下一代人耗时耗力来弥合。”
我们需要多一些宽容,多一些人情味,因为今天的我们很难再承受那疯狂年代夫妻父子兄弟互相撕咬的苦痛与绝望了。
昨天,有一位读者的留言,让我很受感动:“我要是身陷囹圄,枕边人能像韩夫人一样不遗余力地东奔西走:若是咎由自取,当坦白相告,甚至自我了断,只为让她能少受些奔波罪;若的确有冤屈,余生,有她就够了。”这就是人间的情,是我们爱这个世界的重要原因。
等到凌晨2点,获悉家属在分局门口接到了“韩夫人”,我松了一口气。
到现在,我也还没有来得及去了解韩建忠案是怎么回事,但我相信,该案之所以能在二审阶段发回重审,与“韩夫人”为夫喊冤的持续努力有关。
从更大视野看,韩夫人案、陈思宇案,这些案件都有一个“寻衅滋事”名目,而我认为,这个名目,恰恰是最应当慎之又慎的。
2023年8月16日,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的一项“寻衅滋事”相关调研报告显示:“**寻衅滋事罪是实践中常见多发犯罪,**近年来该罪名有被泛化适用的倾向。”“过去十年中,浙闽两地农村寻衅滋事案件数量均排在各类罪名的前列。被告人绝大部分系年轻人,其中又以外来务工人员或无正当职业者居多,因酒后肇事、赌博引发的犯罪常见多发。因违法上访而被以该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也时有发生。”
报告认为,寻衅滋事罪的认定中,存在5个问题:一是被告人的主观动机难把握,容易陷入客观归责;二是对违法信访行为能否以本罪论处认识不一;三是因边界不清导致容易被泛化适用的倾向明显;四是与其他相关罪名的区分较难;五是行刑衔接不畅,容易导致行政违法行为被拔高作为刑事犯罪处理。
由此,刑四庭提出三点建议,其中包括:“审慎处理因信访、上访而引发的寻衅滋事案件”。
我认为,如今需要的,就是这样的调研——这上面的每一句话背后,都是点点滴滴的民生心酸之泪。我还认为,这类调研报告还可以更鲜活一些,更生动一些,不仅要结论,还应当结合典型案件,把问题剖析明白。以及,除了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更加宽泛、模糊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执法现状,也应当得到充分调研,得到更加全面、深度的讨论。
因为它着实并不遥远,随时可能与每一个人发生直接关系。
有关“寻衅滋事”文字规定的模糊与执行中的“泛化”,很容易让普通人感到无所适从,让人们对未来的合理预期失去确定性,最后让人感觉到一种无处安放的不安。正如我一听到“韩夫人”涉嫌“寻衅滋事”,立即就有一种心脏下坠的感觉,咚的一下,即便实际案情并未明朗。
平安二字,着实意味着很多。韩夫人一案目前这个阶段性结果,尚属可控,这一点令我多了一点欣慰。
愿大家平安。
20240111呦呦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