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人性中最真挚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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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月10日)在朋友圈看到消息:1月9日,“太原韩夫人”被山西太原警方带走,情况不明。傍晚7点,我又询问了此事,得知家属仍在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刑侦大队等候答复,目前已快24小时。
“太原韩夫人”真名叫闫素英。为了帮丈夫韩建忠喊冤,她以“韩夫人”为名开设了自媒体账号。韩建忠的代理律师王兴说,闫素英同时也是目前正在庭审中共同辩护的搭档,如果她在参与案件辩护期间失去自由,势必导致韩建忠案工作停滞,而“她被调查也必然是其为夫喊冤期间的言论及行为所致,不会是别的事由。”
目前,王兴律师正在飞往太原的飞机上。
“韩夫人”的丈夫韩建忠原是太原市水利勘测设计院院长,2020年7月因涉嫌“挪用公款”被留置,同年底被移送司法,他坚持不认罪,2021年11月一审获刑11年。在这个过程中,“韩夫人”坚持喊冤,2022年9月,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目前该案仍在重审阶段。
这个案件为什么值得我们关注呢?
因为“为夫喊冤”者令人担忧的遭遇。
2023年,四川绵阳曾出现“陈思宇寻衅滋事案”。已公开的处罚决定书显示:“现查明:2023年3月以来,违法行为人陈思宇使用‘三汇房产’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社交媒体,利用互联网信息网络,发布《告绵阳市政府书》等关于绵阳市公检法机关办理‘曾建斌案’的不实信息,在互联网引发大量阅读、点赞、转发和评论,严重破坏了公共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陈思宇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陈思宇是曾建斌的妻子,法律上,这个“第二十六条第四项”就是“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后来的情况如何?我注意到几个消息源说她在行政拘留之后又被转为刑事拘留,目前我还没有求证,不了解案情,但“寻衅滋事”的行政处罚是已经明确了的。
一个妻子写《告市政府书》,为丈夫喊冤,却成了“寻衅滋事”。这听起来未免刺耳。
“法理不外乎人情”。即便她的文章有“失实”之处,有关部门向公众说明真实情况予以澄清,就可以了。拿起“寻衅滋事”的大棒,将“为夫喊冤”的妻子关起来,暂且不说法理上是不是自洽,不说是不是善法善治,单单在“人情”二字之上,就很有疑问。
老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这是心酸之词,说明大家真正希望的是相濡以沫,是夫妻同心、情比坚金,是在一方患难之时另一方竭尽全力救援。
最近这些年,很流行讲传统文化,我需要提醒的是,在传统的“中华法系”中,分明就有“亲亲相隐”的传统:法律允许袒护最亲的人,即便亲人是有罪的,也允许不告发、不作证,对多数袒护行为不论罪。《论语·子路》中,孔子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同样的,在西方法律中,也有类似规则。这项法律传统之所以能延续上千年,就是为了让人性中最真挚的情感免于司法专横的危害。
如果要问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有哪些值得重视,那么,我认为,“亲亲相隐”应当排在前列。
法理、人情,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我们都应该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地鼓励、保护、珍惜“为夫喊冤”“为妻喊冤”的人。我们的文化传统中,难道不是也有“见义勇为”元素,不是也有“路见不平一声吼”的血性吗?鲁智深为弱女子拳打镇关西,我们为之喝彩,那么,对那些为丈夫为妻子为父亲为儿女喊冤的人呢?
反方向看,危害也显而易见。如果“为夫喊冤”“为妻喊冤”都被否定,那么,在社会运行逻辑上,我们这些不相关的“路人”,为人喊冤的合法性就会减弱。难道我们愿意身处的这个社会走向冷漠?
我能理解一些地方办理某些案件时采取特殊手段,但是,我认为,办理“为夫喊冤”“为妻喊冤”“为父喊冤”“为子喊冤”这类案件,应当充分考虑采用暴力手段的长远影响。这种影响绝非一时一域,换言之,因为这类案件的特殊性,一个县级单位的行为,很可能影响到全国,尤其,一旦这种案件不断累积,恐怕就要动摇社会最底层的情感基础。一时一地的损坏,恐怕就要各地各业以及下一代人耗时耗力来弥合。
我从朋友圈里了解到,这几年,“韩夫人”停下自己的生意,全部精力投入到“为夫喊冤”中,不仅为丈夫写了非常多的文章,还自学法律,为其他喊冤者写作。
她说:丈夫“是一位温文尔雅的知识分子,却被以最大的恶意揣测为犯罪分子,最终被敷衍了草地审判。”她又说:“每一个深夜都在伏案疾书,每一个白天都在奔波忙碌,总感觉时间太短,不敢休息一天,不敢放松一刻。”
一个妻子,只有抱着对丈夫最深切的情感,以及最坚实的信任,才会几年如一日背负这样的重担。
前几天,我接待一位女性读者,她花了很长时间为一个男子喊冤,投入了大量精力做材料,讲着讲着就哽咽,泪流满面,然后我才知道,其实她是前妻,已离婚多年。她本来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但看他蒙冤,实在看不下去,我了解他那些日子,那些事不可能是他干的。我在外面,要为他说话。”听完她的话,我确信,她的前夫即便正在遭遇人生的横逆恶境,依然能体会到人间的幸福,尤其这幸福来得意外。
我认为,至少事情要分开来看,她们喊冤的那些案件,应当依法办理,法律规定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而她们喊冤的行为本身,应当得到社会最大限度的宽容,以及鼓励。
这些喊冤者的文章,只是喊,写作之时并无恶意,写作之后也都是公开发布的,接受着各方面的审视,如果她们因言获罪,另生枝节,将是最让人伤心的事。
事急临时起文,草草行笔至此。如今,“韩夫人”案仍在进展之中,期待有司尽快公布案件详情,让阳光明媚起来,而我最期待的是:本文以上担忧与焦虑全是错的,全是杞人忧天。
20240110呦呦鹿鸣